地方武装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民兵武装·政治教育(二十)

民兵政治教育主要是对民兵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,并结合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形势与任务进行专题教育,在民兵中开展“创先”活动。 

内容与方法 1950 年 6 月,规定每月 1 日和 15 日为民兵活动日,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。1951 年起, 民兵政治教育的内容以民兵“三大任务、八项守则”为主,结合中心工作进行形势与任务,阶级教育、政 策与纪律的教育。1953 年,主要进行阶级、爱国主义、国际主义和“入队誓词”、民兵“三大任务、八项守 则”等教育。1954 年,在民兵中进行《兵役法》的教育,宣传义务兵役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的优越性。同 时,根据《兵役法》的要求,对民兵和人民群众进行国防教育,增强民兵保卫祖国的光荣感和责任感。1958 年后,逐步建立完善民兵政治工作制度,有针对性地对民兵进行国防、形势、政策、阶级教育和毛 泽东人民战争思想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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